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四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1〕244号)文件中《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入选呼伦贝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农田建设、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林草规划、工程经济、农业生产、耕地保护、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并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
(三)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业政策;
(四)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独立地履行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验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稀缺专业可放宽至七十周岁);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审专家的申请和资格认定:
(一)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以单位推荐方式提出申请。已退休且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人员,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已退休且在其他单位应聘的人员,由所在应聘单位推荐;
(二)申请人填写《呼伦贝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报呼伦贝尔市农牧局进行审核,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原件或同等专业水平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经审核合格的人员,纳入呼伦贝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呼伦贝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到刑事处罚;
(三)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四)旗、市农牧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踊跃报名,本次属补录专家库,原符合条件专家不需重报,对于已入选专家库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我局会直接予以剔除。报名截止日期至2024年9月25日,谢谢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博 联系电话:0470-****** )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2024年9月14日